一、實習機構實習生及訪視老師名單,詳如附件一

二、敬請同實習機構之實習生一起自行約實習訪視教師,於112年11月29日(三)前與訪視老師研商「校外實習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書」及相關注意事項。

三、以下資料請實習生於112年11月29日(三)下午16:00完成並上傳至雲端【電子檔檔名僅需修改班級學號姓名】

(一)繳交資料:

A01_實習學生基本資料附件二

A04_學生申請校外實習工作簡歷表附件三

大頭照【檔名:日四甲_U1102199_蔡OO】

(二)上傳雲端連結:

日四甲:https://forms.gle/4tvoxrbGchH49gHD7

日四乙:https://forms.gle/2bUC4krVytvp979s8

四、敬請實習生於11月29日(三)前將「A09校外實習生住宿環境自我評估表」完成,並經訪視老師簽章後,由副班代統一收齊繳交至系辦佩玲學姊。

(一)實習期間住家請填寫附件四

(二)實習期間租屋請填寫附件五。(尚未找到住宿者,可於113年1月12日前繳交)

五、請參考附件六,預計將於112年11月13日(一)發放:

(一)各實習機構報到或事前需繳交之資料

(二)個人實習機構體檢項目(體檢報告請於112年11月29日前,由副班代統一收齊繳交至系辦學姊)(請注意各單位及報告效期,若過於接近或自行攜帶者無需繳交,歡迎與系辦學姊提供確認)

(三)學生家長監護人同意書(請於112年11月29日前簽章完畢,由副班代統一收齊繳交至系辦學姊)

六、若有需格外繳交資料者,將另行通知班代轉知。

七、保險證明將由系辦統一辦理,並於期末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