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事業管理系(所) Department of Health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主 旨: 檢送「社團法人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公共衛生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作業原則」,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0月26日衛部醫字第1121667463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已認可社團法人台灣公共衛生學會為公共衛生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之團體。 三、 爰上,學會已完成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作業原則,如有相關疑問,請不吝聯繫洽詢。 四、 旨揭資料已公告學會官網,敬請下載運用並宣導(https://www.publichealt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