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受文者:健管系日間部四技四年級同學

事由:一、110學年實習選填志願分發規則說明

二、110學年無支薪實習機構資料詳如附檔

日期:1101104()

時間:10:00~12:00

地點:L209

說明:

110學年實習選填志願分發規則說明

  1. 請依工作人員唱名(一梯次5人),依選填實習機構排序成績單高低到講台右前方查核登錄。無法親自前來者請備妥委託書,至登錄台檢錄;遲到過號同學,依現場登記名次延後5名登記分發。
  2. 請同學務必事先自行確認「實習生選填機構自我評核表」之申請資格條件限制,分發現場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登錄台確認查核,如因需檢附而未檢附相證明文件,恕不接受分發,敬請同學務必配合。【例如:班排名前50%需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班排名證明,歷年成績等。】
  3. 同學至登記分發(海報)區僅可有一位同學選填,每位30秒選填的時間,時間到請即刻離場,以免耽誤後續分發作業。排序越後面同學請事先規劃多個志願序,以避免猶豫不決情形。
  4. 當天分發結束後,開放15分鐘的時間讓同學雙方無條件互換實習機構,請在現場做公開更換,並到登錄處更改;互換時間結束後,一律不得更改實習機構。
  5. 一旦安排好本系的機構輔導訪視老師,應於1101111()主動找輔導老師(另行公告)討論個人實習計畫書內容,以及早完成實習前置作業。
  6. 110學年無支薪實習機構資料詳如附件1。

 

健管系 敬上

110學年實習選填志願分發規則說明